(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正元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受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增加临时提案。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和5月30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长春市高新区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2024年度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董事及监事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授权董事会办理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和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等。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