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行为,控制财务风险,确保稳健经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办法定义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范畴,包括有偿或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排除特定情形如主营业务为融资业务或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等。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与被资助对象签署协议,明确条件、金额、期限及违约责任。若款项逾期未收回,需及时披露原因及补救措施。对外财务资助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特定情况下,如单笔金额超净资产10%或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得为主营业务外的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除非所有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财务资助需经过严格审批流程,包括调查、信用分析、风险预测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信息披露方面,需在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详细内容,包括资助协议、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风险防范措施等。违反规定将视情节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