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21年9月至10月期间,奥园美谷存在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累计7.98亿元,占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0.08%,资金已于当年全部归还。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奥园美谷间接控股股东,属于关联方。奥园美谷时任董事兼总裁胡冉、财务总监林斌等人知悉并参与资金划转,未能勤勉尽责。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奥园美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0万元;对胡冉、林斌、陈志斌、冷阳各处以警告及罚款80万元;对马军给予警告并罚款50万元。公司已采取多项整改措施,包括完善资金业务流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控、修订相关制度并开展合规培训。公司表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