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内容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或用于内幕交易。公司应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应按规定期限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公司应合理、谨慎、客观、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重大信息报告、审核、披露程序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