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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应龙: 马应龙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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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马应龙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近日,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马应龙美康药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玻璃酸钠滴眼液《药品注册证书》。药品规格为0.3%(0.4ml:1.2mg),注册分类为化学药品4类,药品注册标准编号为YBH12122025,上市许可持有人为江西马应龙美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浙江赛默制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254427,有效期至2030年6月2日。

玻璃酸钠滴眼液适用于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该药品于1995年首次在日本获批上市,1996年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原研进口上市。根据药智网数据,国内有44家企业获得该药品注册证书,其中15家具有相同规格。根据米内网数据,2023年玻璃酸钠滴眼液国内市场销售额达15.93亿元。马应龙美康本次获批的玻璃酸钠滴眼液为0.3%(0.4ml:1.2mg)规格,另有0.1%(5ml:5mg)规格尚在研发中,截至公告日,公司针对该项目的累计研发投入为461.47万元。

此次药品获批有助于丰富公司眼科产品线,提升市场竞争力。但药品生产、销售受医药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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