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核查结果显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所有激励对象均具备激励资格,并已满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同意为满足条件的14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