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信息。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临时提案可在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股东会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应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会议秩序,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便利股东参与。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会议情况并保存相关资料。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有争议的决议。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