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6月))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等。公司注册资本为21,604.1091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纺织机械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咨询服务。
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规则。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需按《公司法》规定办理。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内容。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需按章程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