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 77号黄龙国际中心 A座 16层的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接受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就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鲍佳女士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5年 5月 29日收市后收到鲍佳女士邮件发来的《提请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审议《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于 2025年 6月 3日对此事项进行了公告。2025年 6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该议案,审议结果为同意 1票,反对 5票、弃权 1票,未获通过。相关董事认为,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此外,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专项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出具日期为 2025年 6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