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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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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1,651,984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主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业务。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每股面值1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包括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公司可在特定情况下回购本公司股份,如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登记。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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