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函告,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具体事项。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17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9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5%,质权人为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本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9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2%,质权人为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质押用途为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君兴农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情况如下:君兴农业持股数量403250137股,持股比例32.69%,累计质押数量2147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3.2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41%。招远市金岭金矿持股数量926609股,持股比例0.08%,未质押股份。合计持股数量404176746股,持股比例32.76%,累计质押数量2147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3.1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41%。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83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69%,占公司总股本的0.55%,对应融资余额为930万元;未来一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483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8.51%,占公司总股本的6.07%,对应融资余额为493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与被担保方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平仓风险。备查文件包括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