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72,421,386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钢、铁冶炼,金属材料制造与销售,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等。公司股份总数为2,872,421,386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公司可在特定情况下收购本公司股份,如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3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决策,董事长为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设立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内部控制有效。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