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团维))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人王团维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本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具备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不存在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已经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声明人:王团维,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