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曼石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6月))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办法所称“信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及相关监管要求披露的信息。“披露”指按法律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信息。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报刊披露。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规定时间内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公告、董事会决议等。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负责,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实施。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办法还规定了信息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及保密要求,明确了相关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