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指出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多项资产、负债科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但年报第45页“资产、负债情况分析”勾选“不适用”,未按规定对变动情况进行说明;二是年报第110页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数据有误,且未披露超募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三是年报第204页“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披露中,上海西虹桥导航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天择科技有限公司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填写有误,四川天择科技有限公司本期追加投资漏填。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司南导航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自查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完善内部控制,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强化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