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修订版))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管理办法涵盖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等方面。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违约责任。保荐机构需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发现未按约定履行协议应及时报告。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遵循发行申请文件中的承诺,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或为关联人提供便利等行为。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披露进展。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
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但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每年度应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