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健盛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拟任人选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同时负责寻找合格人选。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和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以通过视频网络会议、书面传签等方式进行。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档案保存十年。委员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