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6月6日为授予日,以3.5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50名激励对象授予65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