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帅股份”)的保荐机构,对恒帅股份使用自有资金、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恒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7494.62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32229.95万元。募投项目包括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以及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管理系统、智能感知清洗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由于员工薪酬支付、社保代扣等需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办理,境外采购业务需使用外币支付,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包括提交付款申请、建立明细台账、定期统计未置换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等额转入一般账户等。该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保荐机构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