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了核查。主要内容包括:融资规模及效益测算,前次募集资金情况,公司业务与经营情况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对于融资规模及效益测算,发行人详细说明了募投项目中建筑工程、场地装修、硬件设备、软件工具、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内容及测算依据,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66320万元,税前内部收益率13.77%,税前静态回收期7.39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因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募集资金结余所致,变更后非资本性支出占比13.42%。
公司业务与经营情况方面,2022至2024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12615.53万元、108244.86万元和129300.40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708.72万元、11443.98万元和12348.40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9.70%、21.66%和16.85%。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合理,最近一期增长主要因经营性资金增加及前期投资项目结束。存货规模波动与业务规模匹配,发出商品增长与业务规模一致。应收账款增加主要因收入增加,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已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