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旨在完善股东会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细则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
细则明确了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详细说明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时间等信息,并与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公司需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
细则还规定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投票流程。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3:00。股东投票后不可更改投票结果。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公司设置总提案的,股东对总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网络投票系统对两种投票方式进行合并计算,最终投票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应对投票情况进行法律意见出具。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