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离职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或提前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离职生效。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若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董事辞任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需办妥移交手续,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经营。离职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持续至秘密公开,其他忠实义务持续期间另行约定。董事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股份转让限制。公司可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拟离职董事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审计发现问题的,公司应按规定报告并追责。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