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6月5日在北京顺义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6日发布,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信息。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25名,代表股份1,444,768,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419%。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包括选举袁秋丽、谢心语、王顺民、俞毅坤、周园为非独立董事,选举苏晓华、张龙清、郑伯全为独立董事。所有议案均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获得高比例同意票。中小股东也参与了投票,各议案均获中小股东较高比例支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