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设有证券事务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并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定期)或五日(临时)发出,特殊情况可豁免通知时限。董事应亲自出席,如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决议,参与董事需对公司损失负赔偿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