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决议需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提前5日发出,特殊情况可豁免通知时限。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决议生效后向董事会通报并存档不少于十年。委员会负责跟踪决议实施情况,确保决议落实。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