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业银行关于赎回优先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5-028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 1、兴业优 2、兴业优 3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优先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015年6月、2019年4月分别完成三期、合计560亿元优先股发行,优先股简称分别为“兴业优 1”“兴业优 2”和“兴业优 3”。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同意,公司拟于2025年7月1日赎回全部三期优先股。
赎回规模:兴业优 1赎回全部已发行的1.3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规模130亿元;兴业优 2赎回全部已发行的1.3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规模130亿元;兴业优 3赎回全部已发行的3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规模300亿元。
赎回价格为优先股面值加公司宣告赎回的公告日的计息年度应计股息,具体赎回价格根据赎回日期确定。应计股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指本公司宣告赎回的公告日的计息年度应计股息;B指优先股股东持有的将被赎回的优先股票面总金额;i指优先股当年股息率;t指计息天数。
付款时间为2025年7月1日,公司将向三期优先股股东支付其所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和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持有期间的股息。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行使三期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并已收到金融监管总局对赎回三期优先股无异议的答复。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