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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新材: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晨光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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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晨光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5日14:00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41人,代表股份数为200,619,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22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在内的11项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各议案均获高比例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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