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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北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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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3年5月11日,公司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实际回购股份2,126,387股。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为116,475,338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130,314.22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需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每股现金红利为0.1866元/股。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约为0.02%,对公司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较小。综上,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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