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规定适用于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的内容。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
规定明确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定义,并指出涉及国家秘密或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事项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若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
公司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需由信息归口部门向董事会秘书申请,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相关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惩戒。规定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