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宗旨、经营范围、股份、党组织、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修改章程等。公司宗旨为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科技引领、依法合规。经营范围涵盖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83,147,471元,住所位于新疆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号。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设立党委,党委履行多项职责,包括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等多项职权。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公司设总经理一名,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依照法律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年度报告在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公司解散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