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章旭东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事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李希文、赵婧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