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由董事长万娇女士主持,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犇、黄永昆、吴震林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在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