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6月))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度指出,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职责并获得相应报酬。
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禁止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受过刑事处罚、担任破产公司高管等。董事会秘书需在任职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离任时需接受离任审查并移交档案文件。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与记录、信息沟通、法律法规培训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所需的支持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