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广州易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方面,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资产定价方式公允;资产权属清晰,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改变上市公司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要求。
第四十三条规定方面,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四条规定方面,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重大不利变化;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权属转移手续;所购买资产与现有主营业务存在协同效应;不涉及上市公司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
特此说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