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证券法》规定、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等条件。
选聘方式包括公开选聘、竞争性谈判、邀请选聘和单一选聘。选聘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选聘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提议启动选聘工作,审议选聘文件,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建议,并监督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选聘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不低于40%。
制度还规定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如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保障按期披露年报信息等。公司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应聘、评审、受聘文件和相关决策资料妥善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