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相关事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应在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任。担任董事会秘书者不得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情形或其他不适合担任的情形。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便利条件,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董事会秘书需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培训,并按要求参加后续培训。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