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盘江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规则明确了董事会办公室的职责,包括处理日常事务、保管印章等。董事会需每季度向董事汇报公司安全、环保、经营管理等情况。重大事项需先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再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召集股东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重大收购重组方案、年度融资计划等。董事会有权决定低于公司净资产或总资产一定比例的投资、资产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有限制条件。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董事会应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需由董事签字确认,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