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集能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修订))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等法人;关联自然人包括持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高管及其家庭成员等。过去12个月内存在关联情形的法人和自然人也视为关联人。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财务资助、担保、租赁等。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总经理有权批准小额关联交易,董事会审批较大金额交易,重大交易需股东会批准。关联董事和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司应及时披露达到一定金额的关联交易,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