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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华控股: 申华控股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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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申华控股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旨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规范股东会组织和行为,提高议事效率。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依法召开,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行使部分职权,但特定职权不得授权。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修改公司章程等。股东会召开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规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1/2和2/3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会表决采取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决议需特别提示。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可请求法院撤销。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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