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宝钢包装: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召集由董事会负责,若董事会无法履行职责,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内容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表决采取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的提案或变更决议需特别提示。规则由董事会拟订并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宝钢包装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