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审查确认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条件。2025年6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全部达成,同意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涉及激励对象100人。同时,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也同意解锁。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达到80%,满足解锁条件。此外,100名激励对象均通过考核,可解锁当年计划解锁额度的100%。公司不存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