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赛腾股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五号权益分派》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赛腾股份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2023年9月11日,赛腾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2亿至4亿元,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4年3月1日,公司实际回购6163410股,占总股本3.0768%。2024年9月26日,2949700股过户至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剩余3213710股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元(含税),合计派发110150845.28元;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78679175股。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96697938股。根据计算,差异化分红对公司股票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小于1%,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