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西洋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发出,临时会议提前5日。董事应亲自出席,如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会议情况,保存期限为10年。董事长负责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规则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