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5-023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25元,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12日。差异化分红送转:是。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8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按照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2,880,000股扣除截至2025年6月4日收盘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5,776,030股A股股份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69,275,992.50元人民币(含税)。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5)÷(1+0)。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282,880,000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公司回购股份5,776,03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277,103,970股。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24元/股。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4)÷(1+0)。红利发放实施办法包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等。扣税说明涉及自然人股东、QFII股东、沪港通投资者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咨询方式:联系部门为证券法务部,联系电话为0996-2959582。特此公告。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