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9 93%股权,以及富创优越股东深圳市洇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市富创优越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份额、深圳市富创优越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份额、深圳市富创优越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份额。同时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资产购买中发行股份作为对价金额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懋科技将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富创优越100%股权。截至重组预案公告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根据相关规定及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姚培欣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可能会超过5%,成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因此不构成重组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