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九评))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九评声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九评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三、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十名股东,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过去12个月内未有上述情形。
四、无不良记录,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五、不是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
七、不存在影响诚信或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刘九评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声明日期为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