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版)旨在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超募资金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
公司董事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防范投资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应按承诺投资项目、金额和时间安排使用,不得随意变更投向。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为关联人提供便利。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同样适用本制度。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