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甘李药业于2024年9月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4年10月21日,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调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5月7日,公司累计已回购股数为354.0021万股。
根据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540,021股后的597,525,269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7,525,269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计算了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50.08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50.0859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约为0.0118%,影响较小。综上,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