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250,000股,发行价格为16.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60,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0,597,169.81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终止原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592,168,591.77元借给控股子公司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有限公司用于建设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180万吨/年采矿工程。黔源地勘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与黔源地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规定了专户仅用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丙方作为保荐机构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乙方需每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