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锦江在线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稼松先生))
本人唐稼松,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
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三、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在控股股东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并在审计或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八、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核实并确认符合任职资格。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唐稼松 2025年6月3日。